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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结合《消防法》宣贯 打造边城执法新形象

发布日期:2009-08-24    作者:黄学斌   来源:阿勒泰   阅读:44 次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全面塑造新时期“人民消防为人民”的良好形象。新疆阿勒泰消防支队采取“四项措施”倾力打造公平公正、阳光执法新形象。
    一、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在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做到人性化执法、亲情化服务,在监督执法时先把服务摆在首要位置上,以服务为原则,帮助单位解决在开展消防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促使单位更好更快地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
    二、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执法工作过程中突出执法宣传,把宣传新《消防法》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在每次执法检查的过程中针对单位存在的隐患先对单位责任人和法人进行消防常识的宣传,把宣传和检查有机的结合起来,既提高了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又能够有效地帮助单位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  
    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把文明执法作为执法工作的首要标准,举止谈吐要文明大方,对待单位存在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讲解,阐明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地方,然后按照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条款及法律程序进行处理,杜绝出现态度恶劣、行为举止粗俗的现象,用良好的服务态度树立消防监督队伍的文明形象。  
    四、监督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注意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突出教育目的,对单位存在的违法问题和存在的火灾隐患采取以教育为主的方法,加大说服教育力度,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以罚代改、一罚了之”的现象出现。

    (审核人: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