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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支队圆满完成第四次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统考工作

发布日期:2014-10-30    作者:   来源:   阅读:124 次
作者:巴州支队 王笑天

       根据总队防火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区第四次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统考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巴州考点各项考务工作,圆满完成组考任务。10月26日上午在库尔勒市第十一中学,巴州支队成功举办了“2014年第四次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统考理论考试”,来自全州的154名考生参加了考试,自治区消防协会老师对组考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此次消防员考试属国家二级考试,作为考试承办单位巴州支队高度重视,于10月25下午组织防火处、司令部及巴州培训学校相关人员召开“2014年巴州第四次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统考考前动员会”。会上,陈长江处长宣读了《2014年巴州第四次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统考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副支队长龚小文为组长,防火处长陈长江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了考场监考、保卫及医疗救助各项工作。为提升考试严肃性,确保组考工作有监督、有取证,支队将刚刚配发的7部执法记录仪用于考试监考中,全程记录每个考场的考试情况,用“科学的眼睛”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介于当前全州维稳形势,支队积极协调天山路派出所调派2车6人在考点驻扎执勤,并联系巴州医院承担医疗救助工作,提供常规药品和医疗服务,最大限度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考试当天,副支队长龚小文及防火处长陈长江来到考试现场进行督查,并调派新城中队12名官兵和担负监考、保卫任务。为严把考场“入口关”,消防官兵严格检查入场人员的考试证件,对于证件信息不符的,一律严禁入场。在考试中,官兵们两人一组携带执法记录仪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对违纪作弊行为采取高压态势,确保了考试的公平、公正。
此次考试主要检验了社会化消防员开展消防控制室操作及日常防火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社会单位消防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为我州消防事业的健康发展培养了一批“生力军”和“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