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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九条铁律”刚性执法措施

发布日期:2017-09-04    作者:   来源:   阅读:185 次

消防监督“九条铁律”刚性执法措施

1、对发现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必须一律停产整改。
2、对未经消防审批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停止营业。
3、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查封。
4、对缺少安全出口的一律查封。
5、对安全出口处设置可燃门廊、门斗的一律强制拆除。
6、对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的一律查封。
7、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由当地政府挂牌、责令整改。
8、对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封闭后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
9、对营业期间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一律对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